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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给别人有没有风险

房屋产权 2023-08-05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产证复印件给别人有风险吗
    1、房产房产证的复印件交给他人是不会有风险的,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处理事情时要用房产证都是要出示原件的,只有复印件是没有用的。就算是办案或者涉及一些其他事件时,材料里有房产证复印件的,这些复印件是有复核人签字盖章的。如果复印件出现问题复核人是要负责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可能引发以下风险:
    (1)一类风险是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通常导致个人隐私被用作不当用途。
    (2)另一类风险,就是当前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房产机构、中介机构等,在办理相应银行卡信用卡申请、房产出租过户、合同签订、优惠政策申请方面被人冒用。
  •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时候,一般是需要房产证的原件同时要对其真实性负责,所以复印件交给他人一般是不会有风险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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