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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 2023-08-05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适用民事法律法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都是自然人,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与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中的主体可以都是自然人,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获得的是劳务报酬,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得的是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两者产生的依据、合同主体这两个个方面。在产生依据方面,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提供和接受劳动而产生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则是双方的约定用于一段时间或者一个工作任务内的用工。
    在主体资格方面,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则必须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没有任何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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