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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居间协议房东不卖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 2023-08-05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居间协议房东不卖的买主可以要求房东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房东仍未履行的买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房东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居间协议房东不卖买主可以要求房东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房东仍未履行的买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房东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签了居间协议房东不卖的应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买方支付购房定金的房东还应赔付双倍定金。此外,房东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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