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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后可以否出租

抵押担保 2023-08-05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后,如果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可以出租。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抵押后的房屋是还可以进行出租的。因为,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所以,房主可以自由的进行出租其房屋。《民法典》规定,抵押人抵押房屋后,可以出租抵押的房屋,但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出租应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抵押后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关系,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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