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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入职一直到现在,但是公司,11年7月1日才交社保,能补交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3-08-06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叫单位补交。
    一、用人单位无为员工交纳社保的,员工能够带上厂牌、劳动合同、薪水条到社保部门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之前无交纳的社保,但是隶属自己交纳的那部分劳动者应当自己交纳。
      
    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做法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两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行申请后应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花费
  • 法律分析:公司想办理社保是没有人数规定的,只要用人单位在成立的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即可去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15个月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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