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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程序有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8-06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程序有:
    1、受让方不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3、评估;
    4、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5、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以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
    一、第
    二、第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是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程序有:
    1、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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