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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政府批示,己占道建设生活楼,与我40年的老居相邻,间距约3O公分(滴水间距)10米深巷,严重形响道路通行及采光。请问?我准备向法院诉讼侵权对吗?

业主维权 2023-08-06 1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法律分析:如果起诉邻居的话,要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核实清楚身份信息,关键是要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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