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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已经报税了,约定的是6月发,现在如果延迟是违法的吗

讨薪 2023-08-06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与工作单位协商处理
  • 年终奖需要交税。而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
    (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缴纳年终奖的个税的办法:在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的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而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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