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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怎么操作,具体的法律规定

其他 2023-08-07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
    1、作废的发票处理如下:
    (1)普通发票作废的,需要把所有联次收回,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等发票用完或到期后到税所核销;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当月作废的,在税控机上作废,隔月作废的作红字冲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二、发票需要作废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 发票作废的操作方式是:如果发票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并双击,然后点击作废;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将收入红处理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发票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发票不使用了,当月的发票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即可。作废发票的条件为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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