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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8-07 0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个人缴纳社保的,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等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个人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个人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主要是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等。个人可以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前往当地的社保机构申报社保登记,在予以登记之后则按月足额缴纳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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