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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廉江市退休职工到高州市人民医院做心脏搭桥医疗报销多少钱?

社会保险 2023-08-07 0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在职人员:在市内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87%。
    2.退休人员:在市内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91%、8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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