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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间能否申请破产,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07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强制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四条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告知执行法院是否受理破产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五条: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被执行人的执行。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第五百一十四条、第五百一十五条
  • 强制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法人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破产。如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强制执行期间能申请破产。法院的强制执行与可不可以申请破产没有关系,申请破产的主体是法人企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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