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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立遗嘱 2023-08-07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1、须为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即具有见证的民事行为能力;
    2、非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1、只有自然人才能够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非继承人、受遗赠人。
    4、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遗嘱见证人有这些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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