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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了案件流水号,不知如何在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其他 2023-08-07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知道案号可在当地检察院网站查询案件。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或者与代理人及承办法官联系。
    法院没有判决的案件是查不到的。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
    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
    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案件进展问题,请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向该法院咨询承办法官联系方式,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进展事宜。
  • 查询方法有两种,一是找到法院传回来的案件传票上的电话,然后打过去咨询即可;二是可以用手机登录N(您的所在地)法院的网页进行查询即可。
    刑事案件档案和材料的保密性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只能由辩护人、家属向案件的经办法官、书记员询问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报案人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报案人对案件事实有如实反映、陈述的义务,诬告、作伪证以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案件无关的问题,报案人和证人有权拒绝回答;
    (2)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供自书材料;
    (3)报案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认为笔录有误或者遗漏的,有权要求更正或者补充。
    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报案人,调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报案人逐页签名、捺指印。报案人拒绝签名或者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4)先行登记保存期间,持有证据的报案人不得损毁、转移、丢弃证据;
    (5)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的隐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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