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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印花税要交多少,法律怎样规定

股权转让 2023-08-07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印花税率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
    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纳相关的印花税的,法律对此的税费规定和计算主要是按照股权转让中的产权转移书据进行计算,而这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而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此股权转让的税费交纳是包括印花税的,并且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万分之五的税率类对印花税进行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要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为个人之间的股权转让税率和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税率。个人之间转让股权,根据财税[2005]第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1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而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问题则还需要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印花税,而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印花税则依据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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