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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08-07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办理抵押是需要登记的。,登记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所以,房屋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否则合同不生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房屋抵押后,抵押登记手续是必不可少的,登记机关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办理 房地产抵押 登记,那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 所需资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 登记申请书 ; 3)抵押合同; 4)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 》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 抵押房地产 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 房屋他项权证 》。 《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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