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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因质量问题交房五年了开发商都没有解决,该怎么办?

开发商违约 2023-08-08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因为对于交付的房屋,开发商具有售后维修的义务。根据不同的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不同的维修期。比如说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那么它的维修期限是设计年限一般是五十年。
    在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的过程当中能够协商一致的,那我们尽量是要求开发商及时的进行维修,那如果协商不成功的,那业主也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进行维权,那么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业主也可以仍然要求开发商来进行维修,那也可以自己来进行维修,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解决房屋质量纠纷的途经有: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首先要看你的房子质量问题具体是什么,有没有过保质期,如果房子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且在保修期内,物业是要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的,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也就是通知联络一下,不用自己承担责任,是愿意帮着业主处理的。
    物业不给处理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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