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况如下:
(1)行为人有通过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来非法牟利的目的;
(2)这一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土地使用权的经营管理者和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
(3)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