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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63周岁的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上班期间死亡,能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8-08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死亡在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免责:醉酒或者吸毒;故意犯罪;自残或者自杀。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上班途中死亡,如果属于工伤的,单位应当为该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为该员工申请的,则该员工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能够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上班途中死亡,如果属于工伤的,单位应当为该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为该员工申请的,则该员工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能够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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