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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对方扣了我的车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8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
    3、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1、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2、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汽车发生事故被扣车处理方法如下: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2、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等交警处理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后通知提车,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交通事故以后,对方扣了自己的车辆,你可以直接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交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其他的人员是不可以扣留自己的车辆,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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