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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签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社会保险 2023-08-08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职工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否有效?
    职工自愿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因其内容违法,因此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说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一项强制的法定义务。
    加之,保险法还明确规定了,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缴纳社保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职工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义务,因此该协议即使不是受欺骗或者胁迫之下签订的,仍然是无效的协议。
    二、职工在未参加保险期间,生病住院本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谁承担?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能豁免医疗费的赔偿责任。
    由于职工当时未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医疗费用全部由其个人自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各地一般有规定职工依然有向单位追偿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医疗保险应当承担的范围内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
    三、事后职工是否有权让单位补缴社保?
    如果员工以公司未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起诉讼,公司依然要为该员工缴纳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面临着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职工自愿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因其内容违法,因此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说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一项强制的法定义务。
  •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这个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承诺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 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所以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 无论怎么约定 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 即为违法行为。
    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属于企业与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的范畴,不得通过协议约定免除该义务。
    劳动者不管是出自自愿还是被迫签订了法律依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该协议都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用人单位仍然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企业强迫劳动者签订此类放弃社保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举报,要求企业为其补缴所欠社保。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以企业拒不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倍以上的罚款。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过五百元。
    罚款三千元以下。”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千万不要被员工说服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是底线,谁也触碰不得,不要因一时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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