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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想离开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8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签了劳动合同后能随便走人吗
    1、签了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随便走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什么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具体如下:
    1、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离职的申请不通过,能不能直接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递交离职申请即使不通过劳动者仍可以直接走;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随时可以离开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没劳动合同,辞职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不用单位的批准也能离职。若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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