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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户口迁出,剩下的人怎么办

其他 2023-08-09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主迁出其他成员不迁处理如下:
    1、户口的户主迁走,迁移后,可以选定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当户主;
    2、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4、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朋友的户口可以落到自己家。户口的迁入,只要户主同意,并向户籍派出所写一份同意该人进户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是容许迁入的。但一旦户口迁入,可能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如该户籍房(非商品房,既售后公房),遇到拆迁时,一般是按户口的人头来计算补贴的,可以会与你分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法律分析:户主迁出后,户口本里只要还有其他人在,谁都可以被指定为户主的。迁的同时指定某人做新户主。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时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1、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2、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3、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4、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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