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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成立特别累犯吗

未成年人犯罪 2023-08-09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特别累犯,但仅限十六周岁以上的情形。因为特别累犯的先决条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这些犯罪一般来说不满十六周岁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未成年人犯罪不能成立特别累犯。累犯对年龄有着严格限制,未满十八岁的人不能构成一般累犯,所以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类特殊犯罪,只要犯罪时是未成年的,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也不能成立累犯。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未成年犯罪不构成特别累犯。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也不构成特殊累犯。特别累犯是指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的违法分子,在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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