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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人家一万块,有欠条,已经过了三年今年才来要债,请问这个欠条还有法律效益吗

债务追讨 2023-08-09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欠条的法律效力是永久的,无论任何时间,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有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应当具备以下内容:欠条需要明确表达债权债务关系;欠缴的金额以及单位要明确;用词需要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明确归还的日期;明确利息年利率。该欠条应该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欠款人应当在这两份欠条上签名、捺印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欠条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欠条应载明双方主体信息、欠付资金或物品的原因、欠付标的的详细信息、归还的方式、归还的时间等并由欠条出具人签署姓名或盖章。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欠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小概念。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以为借条跟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他们是有区别的。
    1、共同点: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
    2、区别: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3、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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