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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涂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在老家买了一处房产,于8.29号付清首付款并和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并告知贷款利率为4.9%,每个月需要还款3500多块钱,但是房屋的合同我们是在10月底收到并签好给到银行,然后银行那边说现在贷款利率上浮10%,要我们按照上浮后的利率来贷款。银行那边给的说法是他们银行是在9月底收到通知上浮的,银行是以拿到住房合同的时间来确定按照什么样的利率来贷款,但是这个事情在8.29签贷款时并没有告诉我。然后银行要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那边给我的回答是他们当时和银行签了协议,协议的内容就是银行说的拿到住房合同的时间的利率去贷款。但是开发商在我购买房屋时也没有告诉我。现在银行这样要求是否合理?开发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如果投诉的话投诉哪个部门比较合适?要我们按照上浮后的利率来贷款。银行是以拿到住房合同的时间来确定按照什么样的利率来贷款,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银行 2019-05-08 2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3,现在银行商贷执行的基准利率是2015年5月11日后的,为
    5.65%;公积金贷款为
    3.75%。
  • 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等规定来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理由
    (一)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七)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八)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法定期限;
    (九) 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

  • (一)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二)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三)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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