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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因拖欠工资离职,还没有完成。我向劳动监督员报告,现在找借口扣除我两个多月。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8-10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职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取得仲裁书的15天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拖欠或扣发工资的,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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