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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工伤索赔 2023-08-10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需要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有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当事人双方成立医疗合同关系的证据。
    3、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医疗过错赔偿的证据有: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过错赔偿证据主要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其他可以证明的证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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