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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定义?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0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事故的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2、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
    3、行为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
    4、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
    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的概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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