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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主决定权是什么呢

子女抚养 2023-08-10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患者自主决定权是:
    1、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和决定转诊的权利;
    2、决定是否接受某项医疗服务的权利;
    3、有权知道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作出决定的权利。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法律分析:患者自主决定权是:
    1、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和决定转诊的权利;
    2、决定是否接受某项医疗服务的权利;
    3、有权知道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作出决定的权利。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法律分析:自主决定权的内容:(一)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医务人员;(二)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特殊情况下如病员生命危急、神智不清可有家属决定;(三)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 (四)有权决定出院时间。但患者只能在医疗终结前行使本次权利,并需要签署书面声明,说明病员的出院与医疗单位判断相背;(五)有权决定转院治疗,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情况下,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在临床医师的充分说明和理解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六)有权根据自主原则自付费用与其指定的专家讨论病情;(七)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制定的药物、检查、处理或治疗,并知道相应的后果;(八)有权自主决定其遗体或器官如何使用;(九)有权享受来访及与外界联系,但应在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十)其他依法应当由病员自主决定的事项。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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