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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起诉离婚 2023-08-10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下:1、能证明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材料;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3、有夫妻一方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4、夫妻感情不和已分居满二年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1.证明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证明夫妻一方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
    3、证明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4、证明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5、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6、证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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