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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效力主要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1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效力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但因合并或分立导致解散的除外;
    2、公司开始清算后,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
    3、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解散效力主要有:
    1、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经营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3、公司的债权债务均视为到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一)公司人格消灭;
    (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进行亲算;
    (三)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
    (四)公司解散效力的其他分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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