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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清算发了通知函,只付了30%首付款已交房入住,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需要申报债权吗?想要房子是不是最好不要申报?不申报会不会两头空?

破产清算 2023-08-11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破产,没办房产证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开发商倒闭时房产证还没办理,如果已经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则购房者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资料即可办理;
    2、如果因为未缴纳相关费用等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
    2、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房屋的测绘图。测绘图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保留好缴纳凭证;
    5、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开发商破产,如果已经通过了项目验收,业主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去到房管局直接申请办理产权证明。如果无法办理房产证,应当及时申报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开发商申请破产要及时通知业主,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子的大产权证,业主可以拿着购房的相关证据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大产权证,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并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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