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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签订了三年合同,第一年还没到期,房东不租,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8-11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店租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
    一、合同的权利终止的情况具体如下: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具体如下:
    1、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
    2、承租人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房租;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且存在房屋物权属有争议等法定情形;
    4、其他约定或者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租了房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租房合同未到期的,租客可以依照合同继续使用该租赁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后,房东不租了租客应当退房退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合同没到期,如果作为承租人并未违约,房东收回房子时,可以与房东协商,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房东。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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