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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是合同工,以工作了16年,今年50岁国家规定应该退休了,单位给我签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在辞退原因里写的是因为我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当时签合同时我也不懂,按道理应该签(到龄离职),然后1分钱经济补偿也没有就让我离开了单位,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无故辞退 2023-08-12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工龄超过15年被辞的赔偿,需视情况而定:
    1、超过15年工龄被辞退的补偿,一般是支付12个月的工资待遇;
    2、如果是属于公司故意辞退员工的,应当支付双倍补偿,即24个月工资待遇。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仲裁裁决后,公司还是不给的可以持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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