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有什么区别,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小产权房 2023-08-12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存在的区别是: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大产权房是购房者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具有以下区别: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大产权房是购房者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法律依据: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具有以下区别: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大产权房是购房者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小产权和大产权区别是: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大产权房是购房者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喀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