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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的书面声明必须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3-08-12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一般不是必须公证。具体可以由继承人自己决定,只要该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的内容合法的,并且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声明放弃继承的,则该声明书有效。但是一般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法律分析:
    放弃遗产继承的书面声明不需要公证也可以生效,公证并非声明书的生效要件,但可以增强其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也可以生效。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可以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衍生问题:
    如何放弃继承?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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