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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买的东西,先给一部分定金,几个月后他就不想要了。现在他要求把定金还给他。我应该还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13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东西交了定金能否退需要具体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
    1、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3、除了这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形都不能退。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要回定金的情况有: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主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东西交了定金,能否退要看情况。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的,则定金就可以退还或者抵作价款;如果该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的,则定金不予退还。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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