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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实习期上高速出了事故,没有报交警处理,报保险的时候没有说实际情况,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保险纠纷 2019-03-20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3)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4)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5)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6)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5. 所有不负责赔偿的部分损失想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都需要特别投保专门的保险。
  •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大致为:
    1、理赔报案。出险后,被保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2、获取索赔申请表。
    3、准备索赔资料。
    4、提交索赔申请。
    5、理赔核定。
    6、理赔给付。如果索赔申请经核定可以获得赔付,保险公司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把保险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经销商则表示,代位求偿的前提是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存在损害行为,其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没有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鉴定结论并没有明确指明系车辆质量缺陷导致火灾,更没有排除使用不当或者老鼠等动物撕咬导致自燃的可能性。
      所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行为并不局限于因过错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根据鉴定结论,可认定投保车辆自燃是车辆本身零部件自燃引发的,被告作为销售方应对所售车辆自燃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首先需要明白,司机在为期12个月的实习期内是不允许独自开车上高速。那么违反违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呢?这就需要视情况而定:
    1、车辆有交强险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不足或无交强险及其它商业险的,不足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由肇事车主独自承担。
    3、交强险不足的,又有商业保险的。若商业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司机在实习期独自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不赔,且已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时,可以不赔;若商业保险合同中无相关约定的,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因司机违规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保险理赔方面多少会遇到阻碍,保险公司会以车主违规驾驶为由拒赔。此时与对方争执是没有用的,需要看清合同条款,如果对合同条款不熟悉建议可以找个保险拒赔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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