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4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了,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的处理有以下:
    1、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员工已经转正,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是:
    1、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履行告知义务;
    3、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先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统一盖章;
    4、办理入职手续;
    5、办理用工手续。
    总而言之,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劳动合同一经当事方签署生效,就不能随意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立即走人不干了,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是可以的,因为签了劳动合同不代表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还可以反悔,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平常的事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才能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反悔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是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