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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QQ号被盗,骗子骗了我朋友2800元,能报警吗

网络诈骗 2023-08-15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被骗后可以立即报警处理,并提供相应的线索和证据,如果公安机关能抓捕到违法行为人,并且其有偿还能力的,被骗200元能追回。但是本案报警后只能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   侵犯个人信息应当报警。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对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被朋友骗了钱找不到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对于报案、举报情况,公安机关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还需要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举报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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