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拿快递要3元运费合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8-1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具体事实确定
  • 法律分析:快递多收了运费,这个时候如果不符合该公司的收费标准的,就需要及时的到当地的快递公司进行询问,而且对于该员工还需要进行举报处理。普通快递的收费是和发件量有关系的,以下为参考价格:
    同城:1-2天到,首重1公斤内5-8元,续重每公斤1-2元.
    外省:2-5天到,首重1公斤内7-15元,续重每公斤3-8元。
    高价快递(如顺丰,EMS特快等)的收费是统一标准的,但是也不排除收件人额外多收一点。
    同城:1天到,首重1公斤内10-13元,续重每公斤1-5元.
    外省:1-3天到,首重1公斤内20-23元,续重每公斤6-10元。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运费是作为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报酬,依法应当予以保护。航运实务中运费的支付有预付和到付两种基本形式。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在约定运费到付的情况下,收货人一定为实际存在的人,否则运费到付即不具备成立的条件。因此,若收货人并非实际存在,则该约定不具有生效的实际可能性。因此该约定应当无效,而对于运费的收取应当根据法律依据:《海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由托运人支付运费。
    收货人因拒收货物而拒付运费情况下对运费的请求情况在收货人实际存在的情况下,运费到付约定有效,收货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相关到付运费。但对收货人因贸易纠纷拒绝收受货物尽而拒付运费的情况。托运人仍会依据与承运人约定运费到付而提出抗辩,拒付到付运费。此种情况下,会使承运人陷入贸易纠纷的泥潭,造成对承运人的不公平。诚然,据《海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可以留置托运人相关货物,以保证其运费请求的实现。但在承运人未先行履行该项权利时,承运人有无权利直接向托运人主张到付运费,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