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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登记地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吗?女方缺席审判可以吗?如果女方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男方缺席审判可以吗?离婚起诉,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吗?女方缺席审判可以吗?男方缺席审判可以吗?

离婚 2019-03-14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当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要经过我国法院的裁定承认,才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法民复[1990]12号)及《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7月5日)的精神,我国当事人一方,持有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理论上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离婚,但是一般第一次不判决离婚,需要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所以如果没有对方出席的情况下,第一次法院会对男方进行调解,而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男方再起诉时通常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 离婚起诉状最重要的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部分应简洁,直接明了,还应避免引起对方情绪的对立。可以委托律师代书。代写文书不贵的,一般200-500元。您可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给您起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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