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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四川户口在无锡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 2023-08-16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一般要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起诉状等材料,去民政局离婚时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符合条件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外地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1、提供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暂住证,居住的社区或物业开局的居住证明等;2、离婚起诉状;3、结婚证;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材料;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6、如有小孩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7、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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