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成都通过xx中介买了一套公寓26万中介费过户费加上1万共27万,现在全款付清过完户已经25天了都还没拿到房子。因为公寓之前租给酒店没到期,酒店方现不付租金,也不交房。卖主刚告诉我酒店一直违约拖欠他租金和少付租金,酒店也一直违约不按合同付他租金。买房之前卖主没告知情况,合同上也注明是无租约房。请问我现在是起诉卖主按合同赔偿我违约金?还是起诉酒店不交房给我?也不交房。请问我现在是起诉卖主按合同赔偿我违约金?还是起诉酒店不交房给我?

房产纠纷 2019-05-22 0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建议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1,只要买卖双方签过字,合同就生效了,如果你们不卖房就构成违约了 2,既然合同已经生效,只要合同里约定了订金,并且对方已经缴纳(即使是由中介代为保管),则订金作为违约一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受法律承认和支持 3,“订金罚则”,是指如果买方违约不愿购买,卖方可以没收订金,不予退还;如果卖方违约不远出售,则应当向买方退还订金,并赔偿与订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给买方。 综上,如果现在你决定不卖此房,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合同中约定的订金数额(即使是中介公司代收订金,你们没有实际拿到)
  •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赠与过户税费
    营业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税。
    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印花税:万分之五。
    公证费,一般为评估价的2%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