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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转院,可是医院不给转,我怕耽误病情,用什么办法能让医院开转院证明

保险赔偿 2023-08-18 0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患者可以采取: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关于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没在当地住院就办转院证明,按正常途径中是办不了,也没这样必要。但与其医院的主要负责这方面医师或熟人有关系,能开这方面证明,那可以办到。但是,发生 医疗事故 等重要事,会追究其医院负责的!而且 医保 等方面也难说。所以如是重大病症最好按正常途径规定去办。一般病情应先住院视情况再办理转院,这样比较好。 转院问题是: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法律依据:《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这就是转院的程序。而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新农合报销过程是:新农合医保方面一般是等出院后拿着 身份证 ,农合医疗证,户口本,住院病历复印件,用药清单,出院证明等去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就行了。 而 医疗保险报销 ,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 医保卡 ,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医疗保险 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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