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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出现了调岗这个事,公司方面没有出具一份正式的调岗文件,只是部门出具的转岗沟通记录,4个领导进行单独逐个的询问,谈话,并没有以集体的形式进行协商,沟通,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签了这个转岗沟通记录,有没有法律效力。同时也没有注明调整之后的岗位,薪资待遇,这个转岗沟通记录有没有效。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8-18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需要进行调岗,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形下,是有法律效力的。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调岗;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为其调整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法关于调岗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员工对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是必须服从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变更,原则上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是无效的;若侵犯劳动者权利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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