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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的注销怎么办理

其他 2023-08-18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销他项权证材料:1、房地产权证;2、他项权证;3、注销登记申请表;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6、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还款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流程如下:
    1、抵押人还清债务,由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和同意注销证明;
    2、当原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3、提交身份证明、他项权证等材料;
    4、经过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 我国的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机构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注销抵押登记时一同办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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