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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一般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8-19 0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1、区别点:
    (1)性质的不同;
    (2)取得方式的不同;
    (3)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二者的区别是:划拨是无期限的,出让是有年限的;划拨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出让需要按照市场价缴纳出让金;划拨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无盈利性质基础设施,出让一般是盈利性质商业设施。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方式。区别在于:1、划拨无需支付费用,出让需要支付对应的土地出让金额;2、使用期限不同:划拨一般没有期限限制,除非规划变化;出让则有明确的期限(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3、使用的范围不同:划拨一般适用于公益、军事、公共事业等;出让则一般是用于商业用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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