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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是一九八二年结婚,没有婚姻登记手续,现在打算离婚,孩子都成家了,本人与女方也没有任何财产分割!请问我们怎么去办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 2023-08-19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采取如下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离婚管关系,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登记手续,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即协议离婚;
    2、双方当事人分居3年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此时法院可能判决准予离婚。即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只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夫妻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已经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可以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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